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-2012 ,2012年5月11日发布2012年9月1日实施
前言
本标准的4.3为强制性的,其余为推荐性的。
本标准按照GB/T 1.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代替GB 18163-2006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,
与GB 18163-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:
---标准的额定功率范围从原标准的0.55W-315W改为0.75W-375W;
---相应提高了各级电动机能效指标;
---试验方法按GB/T 1032中的B法
---测量输入输出功率的损耗分析法测量;
---取消了电动机在75%额定输出功率下效率要求;
---取消了原标准4.5.2对功率因数的要求;
---取消了原标准第6章对能效等级备注的要求。
本标准参考了IEC 60034-30《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效率分级》。
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0)归口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赵妖进、李秀英、杨盛成、吴国华、周守廉、赵凯、杨
旭、李梅兰、倪立新、许立、张新、王根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--- GB 18163-2002;
--- GB 18163-2006。
引言
为使我国电动机效率水平符合国际标准的要求,本次修订GB 18163时参考了IEC 60034-30《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效率分级》国际标准,GB 18163中电动机额定功率和电动机极数的范围与IEC 60034-30保持一致,GB 18163规定的能效3级的效率值与IEC 60034-30的IE2保持一致,GB 18163规定的能效2级的效率值与IEC 60034-30的IE3保持一致,GB 18163规定的能效1级的效率值与IEC 60034-31的附录A中的推荐表保持一致。
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(以下简称电动机)的能效等级、能效限定值、目标能效限定值、节能评价值和试验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1000V及以下的电压,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,额定功率在0.75-375KW范围内,极数为2级、4级和6级,单速封闭自扇冷式、N设计、连续工作制的一般用途电动机或一般用途防爆电动机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
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(包括所有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755-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(IEC 60034-1 2004IDT)
GB/T 5171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
GB/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
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,允许电动机效率*低的标准值。
3.2 电动机目标能效限定值
在本标准实施一定年限后,允许电动机效率*低标准值。
3.3 电动机节能评价值
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,满足节能认证要求的电动机效率应达到的*低标准值。
4 技术要求
4.1 基本要求
电动机的一般性能、安全性能、防爆性能以及噪声和振动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。
4.2 电动机能效等级
电动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,其中1级能效*高。各等级电动机在额定输出功率下的实测效率应不低于表1中的规定。其容差应符合GB/755-2008第12章的规定。
表1中未列出额定功率值的电动机,其效率可用线性插值法确定。
4.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
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在额定输出功率的效率均不低于表1中3级的规定。
4.4 电动机目标能效限定值
电动机目标能效限定值在额定输出功率的效率应不低于表1中2级的规定。在表1中7.5-375KW的目标能效限定值在本标准实施之日4年后开始实施,7.5KW以下的目标能效限定值在本标准实施之日5年后开始实施,并替代表1中3级的规定。
4.5 电动机节能评价值
电动机节能评价值在额定输出功率的效率均应不低于表1中2级的规定。
5 试验方法
电动机效率应按GB/T 1032中的B---测量输入输出功率的损耗分析法测量。